中原大學師培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申請表

請下載申請表電子檔後 以”打字”方式填寫表格,填寫完成後”列印”出紙本,繳交至師培中心辦公室。

【抵免相關規定說明】:

一、依照本校「中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暨跨校選修辦法」辦理。

二、申請課程學分抵免或採認應以一次為限,且應於修習教育學程第一學年的第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辦理完成

三、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或採計應經本校師資培育中心依教學目標、課程內涵、成績規定及學生資格與條件等做嚴謹專業之審核,並依以下原則審查,且應經本校教務處複核:

1.科目名稱及課程內涵相同者或科目名稱不同惟課程內涵相同者。

2.申請抵免之課程科目學分數高於或相同於本校教育專業課程之課程科目,其成績應在80分(含)以上

3.申請抵免之課程科目修習時間為申請抵免日前五學年度內所修習。

四、師資培育中心近五學年來未開設之課程、各師資類科教材教法課程、教學實習課程、通識課程及進修推廣部修習之課程學分皆不得抵免教育專業課程學分。

五、申請抵免或採認之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依「中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暨跨校選修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六、請檢附(1)申請表(2)成績單(正本)(3)課綱(名稱不同需附)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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