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語言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語言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中原大學應用華語文學系語言能力檢定獎勵辦法

104.3.11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應華系法規小組會議訂定

104.3.24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應華系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學生增強語文能力及提昇其國際競爭力,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在學期間(新生從入學當年度8月1日起算)通過第五條所列各項語文能力檢定(英語除外),並取得檢定證明文件者。

第三條 本獎勵辦法提供通過者新台幣參仟元整之獎勵金,由本系獎助學金委員會評核,於會議後核給,以資鼓勵。

第四條 申請時間定為每學期一次(上學期於十月底前、下學期於四月底前),逾期申請者,獎勵金延至次學期撥入同學帳戶(兆豐國際商銀)。請由系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第五條 通過各項語文能力檢定之獎勵標準如下:

語文

測驗

標準

日文

外語能力測驗(FLPT)

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200分以上

S-2+以上

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

2級合格以上

韓文

韓國語文能力測驗(TOPIK)

通過四級以上

法文

外語能力測驗(FLPT)

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200分以上

S-2+以上

法語基礎測試(TCF)

TCF 3以上

法語鑑定文憑(DELF)

B1級以上

德文

外語能力測驗(FLPT)

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200分以上

S-2+以上

德語鑑定考試(TestDaF)

TDN 3以上

西班牙文

外語能力測驗(FLPT)

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200分以上

S-2+以上

西班牙語文能力測驗證書(DELE)

B1級以上

俄文

俄國語文能力測驗

通過第一級(First Level)

義大利文

義大利語檢定考試(CILS)

通過第三級(Livello CILS Uno-B1)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